2004年11月5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和晶未生产已知生女名人作胎儿鉴别享有特权?
刘春燕

  央视《实话实说》当家花旦和晶,因为待产而于日前将接力棒交给了阿忆。但昨日有消息称,和晶在接受《OK!》杂志采访时,公开表示自己已经知道孩子的性别。此前,那英也是在生产前就已经通过B超知道将产男婴。对此,许多网友在网上发帖质疑:我国的相关法规禁止胎儿性别鉴定,名人在这一“天条”上难道有特权?
  怀孕6个月的和晶透露,已经给女儿起了个小名叫“美妞”,因为先生姓龚,甚至还有朋友建议女儿干脆叫“龚主”。有人反问她为什么知道了孩子性别,和晶的解释是,她是高龄产妇,在做羊水穿刺时,会有一个染色体报告,可以知道孩子性别。而此前那英怀孕时,高峰曾亲口向朋友透露,那英通过B超已经知道是个男孩。但根据我国的相关法规,严禁用任何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,这是为保护我国人口性别平衡的大事,并且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平等的。网友非常尖锐地指出,凭什么名人就能提前得知胎儿性别,并且还敢于公开,是否意味着某种特权?说得严重点,如果两位明星不能拿出一个合理的说法,这种行为就已经构成违法。(刘春燕)